有效期 : 90天(从资料进使馆开始算) |
当地停留时间: 30天(从入境开始算) |
可入境次数:单次 入境 |
签证所需材料: 1.护照原件(至少半年以上有效期) 2.白底两寸彩色近照2张 3.身份证复印件(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) 4.个人资料表 5.英文在职证明原件1份(以下模版) 营业执照 1.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. 2.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. (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任选其一提供即可) 担保函原件1.在职证明英文一份. 2.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并加盖公司红章. 3.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单位名称、本人职务及收入、旅行时间(具体到从那天至那天)、负责人职务、签字以及电话、传真,和单位的营业执照/企业机构代码证号,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,费用由谁承担. 4. 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,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. |
办理时间 护照入使馆7个工作日; |
受理范围 1.全国各省因私护照持有人 2.目前此签证暂不受理黑龙江,辽宁,吉林,浙江,福建护照持有人 |